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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为活跃推动国有企业混合所有制变革,经国务院附和并在国务院国资委直接指导下,拟由我国诚通牵头、上港集团与中远海运集团等多家企业一起参加主张建立我国国有企业混合所有制变革基金有限公司(简称“国企混改基金公司”)。国企混改基金公司注册资本707亿元。经国务院附和并在国务院国资委直接指导下,拟由我国诚通控股集团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我国诚通”)牵头、上海世界港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上港集团”或“公司” )与我国远洋海运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远海运集团”)等多家企业一起参加主张建立我国国有企业混合所有制变革 基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企混改基金公司”),并签署《我国国有企业混合所有制变革基金有限公司股东协议》(以下简称:“《股东协议》”)及《我国国 有企业混合所有制变革基金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国企混改基金公司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707 亿元,上港集团拟出资人民币 75 亿元。1 、 基 金 公 司 称号:我国国有企业混合所有制变革基金有限公司 (到本公告日,该公司没有建立。)2、基金公司居处:我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临港新片区3、基金公司注册资本:人民币柒佰零柒亿元(RMB70,700,000,000)。4、基金公司存续期限:十年,自基金公司首个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签发之日 起算。经基金公司股东会抉择附和,基金存续期限能够持续延伸。5、基金公司的法定代表人:董事长6、基金公司经营范围:股权出资、财物办理(以企业挂号机关终究核准的 经营范围为准)。登载此文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意图,并不意味着附和其观念或证明其描绘,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及运用的恰当性等不做任何担保;在任何情况下,本渠道的信息、观念均不构成对任何人的出资主张;出资者或经营者据此操作,危险自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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