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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利丽基金(十大基金公司排名)

admin头像 admin 2023-07-31 05:07:41 1
导读:私募股权和创投基金作为我国私募基金体系中的独特部分何利丽基金,在促进创新资本形成、支持科技创新等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有限合伙企业是私募股权和创投基金的重要组织形式何利丽基金,大量合...

私募股权和创投基金作为我国私募基金体系中的独特部分何利丽基金,在促进创新资本形成、支持科技创新等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有限合伙企业是私募股权和创投基金的重要组织形式何利丽基金,大量合伙人当前普遍面临着退出难问题,一方面希望通过洁净转让所持有的财产份额等方式实现永久退出,另一方面也认可通过暂时出质所持有的财产份额来获得短期流动性资金。但是有限合伙企业财产份额(主要是合伙型私募基金份额)的质押登记问题,一直是一个困扰业内人士的痼疾。自2021年6月北京股权交易中心(以下简称北股交)经北京市政府同意,获得有限合伙企业财产份额出质登记试点资质以来,截至2023年3月底已办理完成基金份额质押登记38笔,帮助合伙人实现融资近180亿元,有效拓宽了基金份额持有人的融资渠道,切实增强了对科创耐心资本的流动性支持。

一、法律法规及政策依据

《合伙企业法》第二十五条规定,合伙人可以将其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出质。因此,有限合伙财产份额属于《民法典》第四百四十条第(七)项规定的“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可以出质的其他财产权利”。从法理以及我国目前的法律实践上看,公示是权利质权成立的必要要件,分为交付和登记两种形式。对于有限合伙企业的财产份额,由于其缺少权利凭证,无法进行现实交付,因此需要通过登记才能有效设立。

2020年12月10日,中国证监会正式批复同意在北股交开展基金份额转让试点,全国首家股权投资和创业投资份额转让试点在京落地。

2021年6月21日,经北京市政府同意,市金融监管局会同北京证监局、市国资委、市财政局、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市科委、中关村管委会等多个部门联合印发了《关于推进股权投资和创业投资份额转让试点工作的指导意见》,正式明确北股交为在京注册的有限合伙企业财产份额的出质登记平台,从而填补了“京籍”合伙型基金份额质押登记长久以来的制度空白。

前述法律法规与规范性文件,为北股交依法合规开展有限合伙企业的财产份额登记与份额出质登记服务,提供了有力的制度供给和政策支持。

二、北股交基金份额质押登记平台的运行模式

在央地监管部门的指导支持下,北股交作为试点平台探索建立了完备的规则制度体系、信息系统体系和配套政策体系,积极打造基金份额登记和份额出质登记全流程服务体系,持续提升基金份额质押登记的效率和规范性。

(一)建立基金份额出质登记服务体系

2021年6月,北股交制定发布《北京股权交易中心有限合伙企业财产份额登记细则(试行)》等配套自律规则,对有限合伙企业财产份额出质设立要件等作出具体规定。同时北股交基于区块链技术打造了全新的私募基金份额转让及份额质押登记系统,借助区块链防篡改、透明度高、可靠性强等技术优势,提供更加规范安全的登记服务。有限合伙企业在完成质押登记后,将在北股交官网进行信息公示,有助于保护质权各方的合法权益。北股交的一系列创新举措获得了市场参与方的广泛认可,让基金份额质押权利第三方登记机构缺失的局面成为历史。

(二)完善基金份额质押数据共享和系统对接机制

2022年6月30日,按照《北京市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和北京市优化营商环境改革政策5.0版相关要求,在市场监管部门(工商登记机关)、市金融监管局等的大力支持下,北股交通过北京市金融公共数据专区搭建数据传输专线,与市市场监管局正式建立了有限合伙企业财产份额质押登记数据的系统级对接机制,使得北股交相关质押登记数据在市场监管部门层面得到了有效、精准应用,实现了质押登记信息的及时传导、互联互通,真正做到既“押得准”又“押得住”。

三、北股交基金份额质押业务开展情况

截至2023年3月底,北股交累计已办结质押登记38笔,质押份额34.47亿元,帮助合伙人实现融资179.24亿元。

(一)有限合伙企业情况

从有限合伙企业性质来看,38笔质押登记业务涉及21家不同的标的企业,其中10家有限合伙企业含有国有权益份额(即合伙人为国有企业)。在10家含有国有权益份额的有限合伙企业中,平均每家的国有权益份额占比为69.82%。

从有限合伙企业分布区域来看,21家有限合伙企业注册地遍及北京7个区,包括海淀、朝阳、大兴、房山等区。

(二)出质人情况

从出质人类型来看,在38笔质押登记业务中,出质人为有限合伙人(LP)的共计30笔,为普通合伙人(GP)的共计8笔;出质人为机构的共计22笔,为个人的共计16笔。

(三)质权人情况

从质权人类型来看,在38笔质押登记业务中,质权人为外部第三方的共计34笔,为内部其他合伙人的共计4笔;质权人为机构的共计34笔(其中银行、信托等金融机构13笔,非金融机构21笔),为个人的共计4笔。

质权人属性包含商业银行、信托公司、其他金融业企业、非金融业企业、自然人等,参与方类型广泛。

(四)出质情况

从质押规模来看,在38笔质押登记业务中,有28笔份额质押业务的质押规模在1亿元以内,占比73.68%;有10笔份额质押业务的质押规模在1亿元以上,其中6笔份额质押业务的质押规模在3亿元以上。

从所担保债权的规模来看,在38笔质押登记业务中,有26笔份额质押业务的质押担保债权规模在3亿元以内,占比68.42%;有12笔份额质押业务的质押担保债权规模在3亿元以上,其中6笔份额质押业务的质押规模在6亿至9亿元区间。

从是否为单一质押来看,在38笔质押登记业务中,有35笔份额质押业务,出质人将标的有限合伙企业的财产份额作为单一资产进行出质;剩余3笔份额质押业务,出质人将多项资产打包进行出质,在这类质押融资业务中,标的有限合伙企业的财产份额仅作为增信措施之一。

四、结语

为创新质押融资渠道、进一步畅通科技—产业—私募股权和创投基金的良性循环,北股交从制度、技术这两个维度持续发力,探索打造私募基金份额质押登记业务的“北京样板”,为破解基金份额质押难题探索出一条新路子。

为私募基金份额提供权威、有公信力的第三方登记和公示平台,并采取与市场监管部门系统对接等多种方式增强份额质押登记的权威性和可靠性,这既是北京市主动优化私募基金营商环境的一个新举措,也能与基金份额转让交易模式形成互补,丰富私募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多元化退出渠道。

有限合伙企业财产份额出质业务

2021年,经市政府同意,北京市金融监管局等多部门联合发布《关于推进股权投资和创业投资份额转让试点工作的指导意见》(京金融〔2021〕217号),明确北京股权交易中心为有限合伙企业财产份额出质登记场所。北京股权交易中心现已制定发布《北京股权交易中心有限合伙企业财产份额登记细则(试行)》,对有限合伙企业财产份额出质设立要件等作出具体规定。在京注册登记的有限合伙企业及相关当事方可申请办理财产份额托管及出质登记,保证程序合法合规,增强质押对外的公示效力,保障质权相关当事方合法权益。

具体业务细则请参见本公司官网

www.bjotc.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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